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8 22:50:56
视频平台VIP会员对热门电视剧收取违规点播费涉嫌欺诈消费者。网络价格欺诈呈现三种方式:虚构比价信息、虚构商品优惠幅度、结算价格高于标示价格。这些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并获得惩罚性赔偿。法律分析;一、超前点播是否违规。通常而言购买的视频平台的VIP会员后,对收费的视频资源享受无广告、无限制的播放权利,而该视频平台对于热门的电视剧,VIP会员观看还收3元一集的点播费,显然是违法的,涉嫌欺诈消费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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