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8 22:27:54
交通事故发生后若受害人没有钱垫付医疗费用,则可以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后可以向受害人进行追偿。我国《民法典》规定,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一、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由谁追偿。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二、交通事故赔付基金由谁来偿还。交通事故赔付基金由谁造成事故发生的公民来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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