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8 12:13:08
一、汇票不得转让对后面所有的被背书人都不承担保证责任吗。以记载不得背书转让的汇票出质质押的效力是无效的。我国票据法规定,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背书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而出质质押行为,其法律后果将发生转让行为,而权利质押的标的只能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财产权,不可转让的权利不得设立质权。因此,该质押行为应认定无效。二、拓展内容;汇票背书的方式有哪些。通常在票据的背面,都事先印制好若干背书栏的位置,载明表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文句,而留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的空白,供背书人进行背书时填写。票据法一般并不限制进行背书的次数,在背书栏或票据背面写满时,可以在票据上粘贴“粘单”进行背书。背书应当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如果未记载背书日期,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而且背书也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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