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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9 04:03:13
《民法典》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禁止虐待或歧视。继子女在继承遗产时,按照配偶、子女、父母的顺序继承。继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子女的继承权取决于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包括经济供养、生活扶养、教育等。继子女可以同时继承继父母和生父母的遗产。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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