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9 04:01:32
如果您婆婆作为原告,她有继承人并愿意参加诉讼的,法院可以将继承人追加进来,或者案件撤诉,由婆婆的继承人重新起诉。只要纠纷仍然存在,继承人又想要参加到诉讼中,诉讼就可以进行下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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