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9 03:04:44
法律分析。(一) 子女不足2周岁的情况:依照最高人民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二)子女2周岁以上的情况:子女在2周岁以上的,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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