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9 03:49:18
《中国应急救灾法》的主要内容震后救灾与重建是防震减灾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减轻地震灾害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震后救灾与重建涉及到需要调整的社会关系较多。本章共十一条,主要是对地震灾区、非地震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公民在震后救灾与重建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救灾法》 第三十三条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地震灾区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并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非地震灾区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震情和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地震灾区提供救助。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国务院应当对地震灾区提供救助,责成经济综合主管部门综合协调救灾工作并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统筹安排救灾资金和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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