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9 02:00:36
着作权的保护对象是作品,也就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具体包括以下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视听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法律依据】;《着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视听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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