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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9 01:57:48
法律分析:算,超过约定的期限就属于违约。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由于开发企业的原因,承购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开发企业和承购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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