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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9 02:12:56
卖房合同应包括买卖双方身份信息、房产信息、价格、付款期限、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姓名、标的物、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参照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法律分析;卖房合同一般应写明以下内容。1、买卖双方的身份信息。2、合同标的物即该交易房产的信息。3、房产的价格、交易方式、付款期限。4、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法律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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