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9 02:09:29
法律分析:一、滥伐林木罪的立案起点:根据《关于办理盗伐溢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数量较大的起点,在林区,滥伐一般可掌握在l0立方米一20立方米或幼树500一1200株。二、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三、犯罪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2)本罪的犯罪对象与盗伐林木罪的对象相同,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2、客观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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