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9 02:26:00
认购书性质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是预约与本约的关系。商品房预约合同(认购书)生效后,一方当事人未尽义务导致合同的谈判、磋商不能进行构成违约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什么是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认购书指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一份合同,而且于正式房屋买卖合同。认购书并不是购房过程中的必须的法律程序,认购书视为要约合同。虽然认购书所约定的购买行为有效,但是买卖双方仍需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因此,最终的购房法律文本只有购房合同。即便购房者不签认购书,开发商也无权要求购房者签订。认购书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必要环节,只是习惯做法。但认购书只要约定了所购房子的房号、单价、总价、付款方式等内容,并经买卖双方签订,也同样具备法律效力。二、签署购房临时认购书之前的注意事项。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