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9 02:34:44
商品房预售时一般签订的合同为预售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商品房预售合同被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具备两个要件。(一)预售合同中约定了商品房地点、名称、购买房屋的基本情况、销售方式、价款,付款方式,房屋交付时间及日期、违约责任等。根据上述内容,能够确定该合同内容指向的房屋是唯一的、具体的,房屋的面积、单价、交付时间是确定的。(二)出卖人已经收取了购房款。即使在预售合同中,双方明确约定需另行签订正式合同。但满足上述要件下,即可直接认定双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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