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9 02:30:19
律师分析。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2、行为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及其后果所抱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七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转播。(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以及复制。(三)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台、电视台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不得影响、或者侵害他人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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