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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9 01:38:33
法人代表在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不需要坐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可以申请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债权人也可以提出相应申请。如果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未清算完毕,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向申请破产清算。法律分析;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所以应当是法人代表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是否需要坐牢,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资不抵债的,法人代表如果没有违法犯罪的行为,是不需要坐牢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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