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9 01:38:21
法律分析。公民代理制度是我国诉讼代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律师代理制度的补充,弥补了律师代理资源配给的不足,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实现,在促进矛盾化解和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开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民事诉讼法确立的公民代理制度主要是满足当事人的法律服务需求,但也要保证正常的诉讼秩序。民事诉讼法对公民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范围限定为两类: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八十五条 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可以当事人近亲属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第八十六条 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可以当事人工作人员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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