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9 01:56:41
该段内容讲述的是优先认购权的行使期限。根据公司章程,如果没有规定行使期限,股东应在合理期限内行使该权利。而对于属于强制转让的股份,行使期限是收到通知之日起二十日内。法律分析;优先认购权的行使期限是: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如果章程无规定的,股东应在合理期限内行使该权利;如果属于强制转让的股份的,则行使期限是收到通知之日起二十日内。拓展延伸;优先认购权如何行使。优先认购权是指在公司股权融资中,优先股股东享有的一种权利。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优先认购权应当在优先股募集说明书载明的募集期限内,由优先股股东按照优先股面值优先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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