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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9 01:56: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是劳动合同中的一项重要条款,双方当事人必须就试用期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后才能成立。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应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同时,试用期。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那么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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