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9 21:34:06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加班不是法定节假日的常态,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该在法定节假日给职工放假,如果元旦没有加班,职工当然也不能跟公司要加班费,但是元旦是带薪休假,用人单位也不能扣工资。一、公司不给发工资该怎么办。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