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1 20:40:48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那么如果商标侵权的情况发生在自己身上,该如何处理呢? 首先,要注意对证据的收集。因为只有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才有利于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审判机关对某一行为是否是侵权行为尽快的加以认定。因此证据是影响案件办理的前提条件。概括地说,这里所说的证据主要是指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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