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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2 01:14:04
购房后发现户口上存有他人,卖房人需要承担责任吗?经中介公司居间服务,孔先生将房屋出售给言先生。过户后言先生发现涉案房屋上仍有案外人户口,遂将孔先生及中介公司诉至法院。近日,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判决孔先生支付言先生违约金5万元,并按每日100元的标准给付言先生自2016年2月3日起至迁出全部涉案房屋内户口时止的违约金。原告诉称言先生诉称,2013年12月22日,在中介公司的居间服务下,其与孔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孔先生名下的涉案房屋。在房屋交易中,孔先生一直坚称涉案房屋上只有其一人户口,中介公司亦与其口径一致。双方于2014年2月8日完成过户,2014年4月9日,言先生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时,被告知涉案房屋上仍有孔先生女儿及外孙女的户口。尽管言先生反复要求,孔先生仍未迁出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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