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2 01:17:17
一般认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义购买的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证据证明夫妻之间有明确的财产约定,且债权人(申请执行人)对该约定知晓的情况下,法院应严格区分确定归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慎重执行,不易随意扩大执行其配偶所有的财产。一、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执行异议之诉怎么处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异议的处理方式分以下情况。(一)直接由被执行人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的财产。根据动产占有、不动产登记的判断所有权归属的基本原则,可直接视为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二)由被执行人与其配偶共同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义下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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