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2 00:33:30
法律分析:单位因工作需要为个人负担的办公通讯费用,采取全额或限额实报实销的,暂按每人每月不超过300元标准,凭合法凭证,不计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1.全国性政策:个人取得的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费用后,合并“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参考国税发〔1999〕58号文件第二条。2.通讯补贴收入扣除标准,由各省市自行确定,如果当地省市没有标准,如无当地省市特殊规定,那就基本上不让享受上述政策。3.当地有通讯补贴收入扣除标准,未超标准的,全额予以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标准,仅是超过部分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4.仅仅是通讯补贴的个人所得税政策,需要提醒的,实报实销的通讯费,不需要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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