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2 00:39:12
多数当事人都会忽略保险的分割与处理,实际上保险也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有必要在离婚时一并明确地处理好。由于保险种类繁多而情况复杂,现初步归纳以下情况及分割办法:财产险。(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1、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的。2、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3、个人财产在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但已缴纳的保险费中有一半属于对方。离婚时仍处于有效期内的财产险。1、持法院生效判决或离婚协议离婚证,到保险公司变更或解除,分割已缴纳费或退保后的费用。2、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即发生事故获得保险金,否则计息。对此采取协议、分割补偿和解除合同分割储金三种方式。人身保险。分人寿保险、意外伤害险、疾病险。(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获得人身(人寿、伤害、疾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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