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2 00:16:37
张-军(化名)、王-芳(化名)于2002年1月10日在郑州市金水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感情一般,无。后双方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2002年9月,张-军到北京工作,两人就一直分居生活。后来,王-芳因病住院治疗,张-军也没回家照顾王-芳。既然双方感情淡薄,张-军于2005年12月16日向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与王-芳离婚。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张-军、王-芳双方虽系自愿登记结婚,但婚后不珍惜夫妻感情,常为琐事发生矛盾,长时间分居,且王-芳在患病期间,张-军也未尽到照顾义务,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遂准予二人离婚,并对二人现有财产进行了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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