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2 01:36:38
共有产权房作为经济适用房的变异形式,具有显著特点:价格形成机制维护了商品房市场价格,但丧失了经济适用房平抑市场房价的政策效应;出资方式由政府按照“三七开”或“五五开”垫资,并不影响购房者向银行申请商业贷款等。法律分析;共有产权房是指政府将部分土地出让收益让渡,并将其用于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家庭,这些家庭所居住的房屋。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共有产权房”,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共有产权房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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