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2 01:22:40
楼顶空间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维修费用由全楼居民分担。对于非正常使用造成的漏水,责任在住户并需补偿损失;对于非人为损坏造成的渗漏,整栋楼业主共同分担。已收取维修基金的情况下,可从基金中支付费用。根据《民法典》第272条和第273条,业主对专有部分享有权利和义务,不得危及建筑物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权益。法律分析;按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基本规则,建筑物的楼顶空间应当属于全体区分所有权人所共有。因此,楼顶渗漏雨等公共部位维修,费用由全楼居民分担。如果是因为住户装修或使用不当等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漏水,那么可以要求该住户修补并补偿损失;如果已过了保修期又非人为损坏的情况下造成渗漏,则应由整栋楼的业主共同分担。如果小区已收取维修基金的,则从基金中支出。《民法典》;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