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2 01:28:41
法律主观。可以,继承人 放弃 继承 就不能再通过 继承协议 的方式将他应继承的份额转让给其他继承人。只有在办理了继承手续,对应继承的份额取得了所有权之后,继承人才能将该份额赠与他人所有。对此,公证处应先办理 继承权公证 ,再办理赠与或转让公证。《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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