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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2 00:51:50
法律分析:“1、首次预约科目一考试的,以受理用户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业务的时间为排序时间;2、非首次预约科目一考试的,以上次考试时间为排序时间。3、考试预约成功的用户因自身原因取消预约的,以取消预约时间为排序时间;4、同时符合第二项、第三项情形的,以最近时间为排序时间。注:排名在前面的优先安排考试。系统安排完。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二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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