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2 00:46:34
不涉及国有或集体的有限公司的股东股权转让时并不需要审计或评估,其股权转让的对价是转让方和受让方参照公司资产(当然包括公司利润和未分配利润)等情况协商确定的,可以高于、或等于、或小于当时的出资,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不是出多少资就只能以出资的对价来转让相应股权。一、股权转让的法律程序。(一)受让股权公司首先应召开公司股东会,研究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二)聘请律师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四)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五)股权转让的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形成股权转让的有效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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