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1 21:30:44
调解书和判决书的区别。调解书和判决书的区别判决书是对案件实体问题审判后作出的判决,一方不履行判决,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裁定书是对案件程序问题作出结果,一般适用于裁定不由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等程序问题。调解书是通常是对案件实体问题双方达成的和解,一方不履行,另一方也可以强制执行。判决书和裁定书(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不服可以上诉,调解书不可以上诉,签收即生效。判决只针对实体问题,对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裁定针对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只有管辖权异议、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三类裁定可以上诉,调解书分为法院制作的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制作的,法院制作的具有法律强制力,并且对调解书内容不服的不能上诉,只能申请再审,人民调解委员会制作的调解书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