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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1 21:31:16
股东为其他股东代为出资,未出资股东有无返还或补偿义务。刘辛;一、 案情简介;2014年11月,甲、乙、丙、丁、戊、己签订《合作协议书》,约定。第一条:各方自愿合作设立H花艺公司,总投资人民币100万元。其中甲出资25万元,甲方出资由乙、丙、丁、戊、己五方按照持股比例代其出资,甲方持有本公司25%股权。乙方出资35万元,另代甲方出资11.8万元,总共出资46.8万元,乙方持有本公司35%股权。丙方出资10万元,另代甲方出资3.3万元,总共出资13.3万元,丙方持有本公司10%股权。丁方出资10万元,另代甲方出资3.3万元,总共出资13.3万元,丁方持有本公司10%股权。戊方出资10万元,另代甲方出资3.3万元,总共出资13.3万元,戊方持有本公司1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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