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1 20:54:21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申请股票上市的材料,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对申请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限期要求补交;预期不补交的,驳回申请。一、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申请。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请。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申请时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1.上市报告书。2.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定。3.公司章程。4.公司营业执照。5.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最近三年的或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6.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7.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二、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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