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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1 21:17:03
上海市不再实行7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免费交通制度,实施老年综合津贴制度。老年综合津贴标准按照年龄段共分为五档,具体如下:(一)65-69岁,每人每月75元。(二)70-79岁,每人每月150元。(三)80-89岁,每人每月180元。(四)90-99岁,每人每月350元。(五)100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法律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老年综合津贴制度的通知》。二、发放标准;老年综合津贴标准按照年龄段共分为五档,具体如下:(一)65-69岁,每人每月75元。(二)70-79岁,每人每月150元。(三)80-89岁,每人每月180元。(四)90-99岁,每人每月350元。(五)100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今后,老年综合津贴标准的调整,将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统筹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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