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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2 14:50:25
执行案件指定管辖可以吗。执行案件的管辖,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在人民系统内部,划分各级人民和同级人民之间强制执行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执行案件管辖的种类执行案件的管辖可以分为级别管辖、普通管辖、特别管辖、共同管辖和移送管辖五大类。所以说执行案件指定管辖是不可以的。指定管辖是指什么;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的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案件管辖,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地裁判。指定管辖的管辖权异议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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