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2 14:51:56
法律分析:依据相关的通知规定,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在境内工作、学习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法律依据:《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有关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同意,决定对《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中有关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和境外机构、个人购房的部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工商企字[1987]第38号)执行。对于实施住房限购的城市,境外个人购房应当符合当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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