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2 14:19:25
要约和承诺在合同订立中的作用和要件。要约是一方向他人提出以特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撤回需在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内容并缔结合同的表示方式,承诺的有效要件包括由受要约人或代理人作出、在有效期内、与要约内容一致,并向要约人作出。法律分析;一、要约。要约指一方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前者称为要约人,后者称为受要约人。要约的形式------要约作为一种意思表示,可以书面形式作出,也可以对话形式作出。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邮件等函件。要约的有效要件。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相对人应为特定的人,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为不特定的人。3、要约须是能够反映所要订立合同主要内容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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