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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2 14:29:31
律师分析。不是,公示后如果没有举报,符合减刑条件,中院才开庭审理裁定减刑期限。减余刑的才由监狱释放。正常会在释放前一通知家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第八十四条 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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