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2 13:34:02
法律分析。采购流程:(一)单位提出采购计划,报市财政局分管业务科室进行预算审核;(二)财政局各业务科室批复采购计划,转采购办;(三)采购办按采购制度审批汇总采购计划,一般货物采购交由采购中心采购,特殊物品采购可委托单位自行采购;(四)采购中心制作标书,并送采购单位确认;(五)采购中心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发售标书,组织投标,主持开标;(六)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选出预中标供应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条 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第四条 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采购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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