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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2 13:33:31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职工在工作中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用人单位向所在区、县级以上地方劳动保障部门申报工伤认定。(一)死亡的。(二)因治疗困难导致死亡的。(三)伤残等级鉴定为一级的。(四)需停工留薪或者休息治疗的达三个月以上的。(五)治疗费用超过当地规定标准的。工伤认定后,职工及其家属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工伤保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工伤医疗费用等。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保险人应当自工伤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支付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国家劳动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七条规定,职工的丧葬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1.《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七条:职工在工作中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有一定情形应当申报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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