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2 13:35:32
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团体的性质,其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双方协议,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仲裁机构的性质也有具体的规定。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一、仲裁机构类型有几种。1、常设仲裁机构;2、临时仲裁机构。3、专业性仲裁机构;二、仲裁机构性质;对仲裁机构的性质法律界、仲裁界认识比较一致,普遍认为是的、非的、民间性解决商事争议的机构。但目前有许多部门,甚至司法界对其性质的认识仍存在许多误区,表现如下:2、将仲裁的服务性收费视同和行政机关的收费,定位为行政性或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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