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2 13:30:44
公司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为:先清偿职工工资及相关费用,然后是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最后是一般破产债权。某些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如他人财产、担保物、特定物买卖中未转移占有的物品等。破产公司的资产和债权由破产管理人接管,债权人需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需清偿债务,员工需确认工资数额。法律分析;公司破产后,其债务由破产财产负责清偿。债务清偿顺序如下:1、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抚恤费用,以及应当包括在内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在职工个人账户中,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支付的费用、支付给职工的赔偿金。2、破产人除前款规定以外所欠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3、一般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满足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一、下列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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