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2 15:17:00
被执行人向人民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应当在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书面申请。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5、适用法律有错误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7、涉外仲裁中,被申请执行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8、涉外仲裁中,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一、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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