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2 15:08:06
法律分析。(一)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2017年6月19日以后来我市企业(含非公企业)工作的引进人才。2.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全职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特殊原因不在我市缴纳社保的须提供相关证明。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不受年龄。法律依据。《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合肥市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一、申报范围;1.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主导产业领域的人才需求。2.符合市人社局发布的《2018年合肥市急需紧缺人才目录》。3.2017年6月19日-2018年6月30日来我市企业就业的急需紧缺人才。4.若2018年6月30日以后来我市企业就业的,纳入下一年度合肥市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资助申报。二、申报条件;(一)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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