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2 15:02:55
法律分析。于1985年开始。标志是《关于在城市进行经济改革的决定》,由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 具备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一)全民所有制企业。(二)集体所有制企业。(三)联营企业。(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五)私营企业。(六)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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