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2 19:15:35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项目单位未按照规定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政府投资条例》第二十九条项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档案管理,将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第三十五条项目单位未按照规定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或者转移、隐匿、篡改、毁弃项目有关文件、资料的,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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