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6 15:57:04
法律分析。《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方面的专门规章,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企业的各类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和量纪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它的发布实施,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体现了监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行政监察手段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态度和决心。法律依据。《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第四条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一)拒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决定、命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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