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5 17:47:44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离婚的,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应当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的,法院应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割,如果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等承担较多义务的,可以请求法院给以一定的补偿,如果夫妻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对其少分或不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