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5 17:42:59
本文将通过两个具体的案例,详细分析《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关于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时的侵权责任与补偿问题。我们将结合法条内容,对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并总结同类案件法院的裁判宗旨。最后,我们将给出相应的解决办法,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一法律条款。案例一:私人助理侵权案。案情:小张是王某的私人助理,负责为王某提供日常行政和文书工作。某天,小张在搬运文件时,不慎摔倒,导致膝盖受伤。经医生诊断,小张需要休息三个月,无法继续工作。根据法条规定分析:在这个案例中,小张作为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应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于小张是在工作中不慎摔倒,因此王某作为接受劳务的一方应承担主要责任。但是,小张在工作中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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