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5 17:45:08
实行过限是以共同犯罪的存在为前提的,认定过限犯必须以其实施了共同犯罪行为为前提。如果没有共同犯罪的存在,如果没有参与共同犯罪行为,实行过限也就无从谈起。但是实行过限毕竟是从共同犯罪中分立出来的,它不仅具有附随性,而且具有自身的独特性,有其自身独特的构成特征。(一)过限的范围;这里的过限是指超过了共同犯罪的范围。那么,实行减少是不是也是一种过限呢?我国有的学者认为,共犯中的过限分为实行过限和实行减少,这种分法使过限行为周-延,在这里将实行过限和实行减少的情形统称为过限犯罪。1.笔者认为,所谓实行减少,就是指实行犯实施了比其所预谋的犯罪要轻的罪,这种罪只是预谋犯罪的一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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